合肥债权债务律师电话 经验丰富 省时省力省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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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描述

服务方式1对1服务 服务周期按实际情况定 费用按具体情况定 服务内容债权债务纠纷 是否可上门 所在地天津 条款根据合同 可售卖地区全国 业务范围民事、商事、刑事 服务费用根据具体案件协商 地理位置北京市昌平区
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(作为或不作为)的民法上权利。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,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,即必须为一定行为(作为或不作为)的民法上义务。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上的债权债务关系,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存在,否则即失去意义。
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存在的。钱是债权人的,他借给债务人。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,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,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*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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